CE
簡介
從
1985 年開始,多種輸往歐盟國家的產品必須具備 CE 標誌。CE
標誌不是第三方認證標誌,但在歐洲的製造商或製造商的代表
(像進口商),必須在產品上放置 CE
標誌。有此標誌代表該產品符合有關健康、安全、環境及消費者保護的歐洲法規。
CE
標示是產品入歐盟境內銷售的通行證,在歐盟己經公告的20
項指令(Directive
)中,若己經強制實施(如:玩具指令、機械指令、電磁相容性指令,...),相關的產品必須透過符合評鑑程序後,宣告該產品符合CE
的要求,亦即滿足產品的安全性,適當保護使用者健康安全及環保的基本的要求(Essential
Safety Requirements),該產品就能在歐盟各會員國之間自由的流通銷售。 由於CE
主要是針對直接銷售給使用者的成品(Ready for use)。零組件類產品,若直接在店頭市場,例如DIY
店,進行銷售,亦應符合CE
要求。絕大部份零組件,並非直接行銷,而是交由下游廠商組裝成成品後,再銷售給使用者。在這種情況下,根據指令的規定,CE
檢驗應該由成品製造業者負責。 但是,就商業活動層面而言,下游成品業者為了確保其產品能順利通過CE 檢驗,往往會要求上游零組件供應商,提出該零件符合CE 要求的證明,甚至要求在零組件上貼附CE標示。求貼附CE標示下游組裝廠 要取得更多的資訊請聯絡: ASP Technology Corporation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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