UL標誌(MARK)使用新規定
UL於2003年1月31日公告,自2003年3月31日開始,使用印有UL標誌(Mark)的標籤請向有UL
PGAA 認證的供應商購得。若工廠自己印,再用在自己的 UL
產品上,則不受此項規定的限制。此為 UL 新的強制規定。
什麼是UL
Mark?
UL
Mark 就是
、
、Underwriters Laboratories Inc.
及 U.L. 等代表 UL 的標誌或名稱。
何謂
UL認證的PGAA供應商?
UL
認證的PGAA 供應商就是已加入UL的授權標籤供應商專案(Authorized
Label Suppliers Program - ALSP) 的供應商。 這些PGAA
供應商的名字及相關資料 (地址、電話號碼、傳真號碼、網址、電子郵件地址等)
都會刊登在 UL 的網站及發行名錄上。
哪些標籤供應商要有PGAA?
UL
的最終產品組裝廠 (如筆記型電腦廠等) 或 零件廠 (如保險絲工廠等),
若 UL Mark (
標誌除外)不是自己印製,而是向外採購,那麼印製帶著UL
Mark之標籤的供應商就必須是UL認證的PGAA供應商。
哪些標籤要有PGAA?
印有UL
Mark的標籤(自己印製給自己用除外)都要有PGAA,例如貼在產品上的面板標籤(nameplate)。若產品的UL
Listing Mark (四要件)沒有出現在產品上,而是印在它的包裝袋/箱,如吊卡、塑膠袋、彩盒、大小紙箱上,則此包裝袋/箱的供應商也要有PGAA
。但是,若產品的UL Listing Mark(四要件)已出現在產品上,則印有UL
Mark的包裝袋/箱,如吊卡、塑膠袋、彩盒、大小紙箱的供應商,不需要PGAA。說明書、目錄則不需要PGAA。塑膠成型的零組件
(如外殼等) 上面有 UL Mark (用射出或網版印刷)
,若這些零組件是出貨給UL的最終產品組裝廠使用,則這個供應商不需要申請PGAA。
何時生效?
自2003年10月1日開始,若工廠所使用的UL Mark(
標誌除外),不是向UL PGAA
認證的供應商購得(自己印製除外),那麼UL檢驗員將會開VN(異常通知)。
但UL檢驗員會暫時接受非PGAA供應商的標籤,此時的VN不影響工廠出貨。
自2004年1月1日開始,UL檢驗員將不接受非PGAA供應商的標籤,所開的VN(異常通知)將會影響工廠出貨,產品不能出貨(Held
Shipment)。
PGAA 的認證費用是多少?
目前申請費約為美金700元。2003年不需年費。2004年的年費約為美金695元(若工廠目前沒有UL檔案)或美金205元(若工廠已有1~4 個UL檔案)或免年費(若工廠有5個以上UL檔案)。另外還有1年1次的年度檢驗費(2003年開始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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